应该知道却总是不知道的事情


[网络转载]

part 1.For Her

其实很多女孩子都不知道,虽然很长时间没见面,但你会发现他手机里保存的可全都是你发给他的昧暖短信……
  其实很多女孩子都不知道,他故意要你唱歌给他听,实际是喜欢你在和他温柔的争执表现出来的可爱脾气……
  其实很多女孩子都不知道,虽然他嘴上说不在乎你跟别的男孩交往,可每当有陌生男人和你接触时,他总会偷偷地将眉毛紧锁,那是因为他在乎你……
  其实很多女孩子都不知道,他并不怕你生气,只是怕你生了气、发过脾气后依然不理他,男孩的感情也同样细腻易碎啊……
  其实很多女孩子都不知道,每天他脑子里装的全是你,就连走路都不小心摔了个跟头,当他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,嘴角也会依然挂着微笑,那是因为他在惦记着你……
  其实很多女孩子都不知道,有些话只说一遍就够了,因为你已经了解他,说多了,他会觉得不珍贵的……
  其实很多女孩子都不知道,他去机场接你不会像你期望中的那样——捧着玫瑰大声叫“亲爱的”,他只是自然地接过你的行李,然后用眼睛抱紧你似的心疼说:“哎,怎么搞的,怎么瘦得像豆芽菜了?”
  其实很多女孩子都不知道,当你发脾气时,他却只会不做氐饶惆鸦鸱⑼辏詈舐担骸澳忝魈煊锌危绲闼伞?BR>  其实很多女孩子都不知道,他总是叫你小姑娘,可是每次做什么重大决定前,他却总想先听听你的建议……
  其实很多女孩子都不知道,他不喜欢玩具小毛熊,但却一直把你送给他的小熊放在床头……
  其实很多女孩子都不知道,他很想很想你时,也会买玫瑰送你,然后傻傻地等你,却不知道自己捧的是月季;不过没关系,在他的心里——送的依然是玫瑰……
  其实很多女孩子都不知道,即便他嘴巴不甜,但他的吻却可以传递他所有对你的热情……
  其实很多女孩子都不知道,当你柔声细语对他讲很“酸”的话时,他反而会装得很正经,不过心里很甜很甜……
  其实很多女孩子都不知道,如果不能经常见到你,他会让自己忙碌起来,为的是不去想你,因为他知道一想你将一发不可收拾……
  其实很多女孩子都不知道,他会把你的相片放在他钱包里,这样就可以时刻陪伴着你……
  其实很多女孩子都不知道,公车上他喜欢和你在一起拥挤,那是因为他喜欢听你近距离的呼吸……
  其实很多女孩子都不知道,如果他在吃饭的时候目光呆滞,那是因为对面没有了你,他嘴里的饭是没有滋味滴……
  其实很多女孩子都不知道,他会省下吃饭的钱,打个电话给远方的你……
  其实很多女孩子都不知道,他会把别的女孩子写给他的情书偷偷藏起,因为他的心里只有你……
  其实很多女孩子都不知道,自从认识你以来,他每天的生活都会很积极,因为他希望自己爱的女孩看到的是阳光的自己……
  其实很多女孩子都不知道,他会数着星星找你的星座,因为你勾起了他漫漫的思绪……
  其实女孩子都不知道,他不会轻易把自己脆弱一面展现给你,虽然他还不能给予你什么,但他会尽最大努力来保护你……
  其实很多女孩子都不知道,他也会在他最最无助的时候想起你,当然,不是想要你帮他什么,只是希望你不要担心他……
  其实很多女孩子都不知道,虽然他很少当面赞美你,可是在他心里你肯定是他最棒的……
  其实很多女孩子都不知道,他会默默地记住你在不经意时说过的一些话,并在某时某刻不断地在心里重复它们……
  其实很多女孩子都不知道,他从不会轻易地在你面前做出承诺,因为他想让自己成为你心中说话最算话的男子汉,只想给你最可靠最安全的幸福……
  其实很多女孩子都不知道,他总告诉你不要胡思乱想,实际他已为你谋划出最美丽的未来,让你无忧无虑地等待他要给你的惊喜……
  其实很多女孩子都不知道,也许他不像你那样能够清楚地记得某些纪念日,因为他觉得爱你应该是每时每刻的,而不是靠这几天简单的日子……

  女孩们,男孩子是不会轻易哭泣的,只有面对你最爱的人时,才会变得如此脆弱;
  女孩们,男孩子是不会轻易哭泣的,只有在太爱她的时候,才会放下男人的自尊。
  女孩们,如果有个男孩正为你哭泣,那么请你拉住他的手,也许他真的可以陪你走完一生;
  女孩们,如果有个男孩正为你哭泣,那么请不要放弃他,也许你的一个选择会毁掉一个人!

  他真是那个不在乎你过去的男孩;
  他真是那个每天风雨无阻接你上下班的男孩;
  他真是每天晚上在床上和你一起数星星的那个男孩;
  他真是愿意为你付出一切的那个男孩;
  他真是心疼你做饭,自己偷偷学做饭,让你感到惊喜的那个男孩;
  他真是不向你隐瞒他以前过去往事的那个男孩;
  他真是当你受委屈最想见到的那个男孩;
  他真是不求回报,只想为你默默付出的那个男孩;
  他真是爱你但不溺爱你,宠你但不惯你的那个男孩;
  他真是能给你自由,给你足够安全感的那个男孩;
  他真是当你开心时陪你开心,不开心时哄你开心的那个男孩;
  他真是当你失去才后悔没去珍惜的那个男孩;
  他真是拥有他的时候没觉得他好,失去他的时候才想他种种好处的那个男孩;
  他真是每当他应酬的时候能让你放心的那个男孩;
  他真是每天拼命赚钱让你过的更好的那个男孩;
  他真是那个有什么好东西都留给你,愿意为你无偿奉献的那个男孩.


part 2. For Him

其实很多男孩子都不知道,女孩子在冲他们发火后自己却转过身不断啜泣。
  其实很多男孩子都不知道,女孩子从来不会真正生他们的气,因为她是真的喜欢他在乎他。
  其实很多男孩子都不知道,女孩子只会对她自己喜欢的男生唠唠叨叨,也只会对自己喜欢的人耍性子。
  你要知道,假若她不喜欢你,她根本不会来在乎你关心你,她是怕你做错事情。
  你要知道,假若她不喜欢你,她根本不会对你发火,不会冲你撒娇,不会让你哄她——因为在别人面前她都是淑女。
  你要知道,假若她不喜欢你,你根本就没有本事让她哭泣,即使让她生气也不会超过2天!
  而这一切都只是因为她喜欢你,而这一切都因为你还不够在意她不够懂她……
  于是,你们时常争吵,你认为她脾气不好,她认为你不够迁就她……
  于是,你们总是冷战,你以为她不喜欢你,她以为你不在乎她……
  于是,你们总莫名其妙的彼此错过,也许擦身而过本身就是一种悲伤着的无奈与幸福……
  要知道,凄美依然是美的一种,并且美的绚丽悲凉而沧桑,那是更加的美~
  因为她喜欢你,所以才偶尔冲你发火,时常对你撒娇。
  因为她喜欢你,所以才会生你的气;
  而又是因为喜欢你,她才不会去生气那么久。
  你可知道,每个女孩子的心都是水晶做的,晶莹剔透,很容易就碰伤摔碎。
  你可知道,每个女孩子都是不设防的,你那么轻易就闯进她的心,走的时候却只留下伤害!
  她从来都不知道,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可以让她哭的人,因为真正值得让她哭的那个人根本舍不得让她哭……
  她会很矜持,她会很骄傲,她会很冷淡,她总是嘴里说着“你走开”,心里却一直叫你留下。
  请竖起你的耳朵,也请打开你的心,去听她内心真正的呼唤吧,而不是她嘴里的口是心非!
  她会看着你转身,然后她跟着你转身;当侧身而过的时候,你看不见她的泪,那是滂沱在心里的泪~
  如果你喜欢她,请多陪陪她;如果你喜欢她,请多宠宠她;如果你喜欢她,请多让让她……
  如果你真的喜欢她,请你去听听她内心的声音,那是一种呐喊!请你张开臂膀拥抱她!
  在爱情世界里,你们总是彼此伤害着,彷佛这样才能证明自己爱得激烈,爱到轰轰烈烈!
  可是,爱情没有孰对孰错,更没有你比我多我比你少的概念。
  你爱她,她爱你,如此就已经足够,不要试图让彼此受伤,让彼此更加脆弱悲伤。
  你们彼此相爱需要的是温暖、是幸福、是甜蜜、是快乐,而不是伤害。
  不要用沉默宣战,不要互不相让,更不要什么话都不讲就漠然离去。
  要知道,当你离去的时候,你的眼睛起了雾,她的眼角泛着泪光……
  越是安静,战火就越传,这是冷战,也是彼此的伤害。无论以后怎么的复合,那些伤口是曾经存在的,是你怎么也抹不去的……
  请给她一个拥抱,用你的拥抱去化解她心里的悲伤与眼角的泪水。
  她喜欢你,她绝对不会拒绝你的拥抱,她只会害怕你的冷漠、转身的无声安静。
  请记住,相爱的人不要宣战,因为带来的伤害超出你的预计。
  也请记住,只要你喜欢她,没什么是你接受不了的,只要你喜欢她,就喜欢她的一切一切。
  那么她所有的小性子、所有的坏脾气、所有的臭毛病在你眼里都是撒娇。
  也请记住,她喜欢你,需要的不是你真的转身,她嘴里说着的也不是她真心话。
  她只是想你宠她,想你抱她……
  哪怕,没有道歉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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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篇小说[断背山]—(下)E. Annie Proulx

断 背 山 Brokeback Mountain
原著:E. Annie Proulx
 

  (下)
  
  房间里充斥着精液、烟草、汗和威士忌的味道,还有旧地毯与干草的酸味,以及马鞍皮革,粪便和廉价香皂的混合怪味儿。埃尼斯呈大字型摊在床上,精疲力竭,大汗淋漓,仍在喘息,阴茎还半勃起着。杰克一面大口大口地抽烟,一面说道:“老天,只有跟你干才会这么爽。我们得谈谈。我对上帝发誓,我从来没指望咱们还能再在一起……好吧,我其实这么指望过,这就是我来这儿的原因,我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。我真恨不得插上翅膀飞过来。”
  
  “我不知道你到底去了什么鬼地方。四年了,我都要绝望了。我说,你是不是还在记恨我打你那一拳。”
  “伙计。”杰克说,“我去了德克萨斯州,在那儿碰见了露玲。你看那椅子上的东西。”
  
  在肮脏的桔红色椅背上,安尼斯看到一条闪闪发光的牛仔皮带扣。“你骑牛啦?”
  
  “是啊,有一年我才赚了他妈的三千多块钱,差点儿饿死。除了牙刷什么都跟人借过。我几乎走遍了德州每一个角落,大部分时间都躺在那该死的货车下面修车。不过我一刻也没想过放弃。露玲?她是有几个钱,不过都在她老爹手里,用来做农业机械用具生意,他可不会给她一个子儿,而且他挺讨厌我的。能熬到现在真不易,不过再等一段时间……”
  
  “你一准儿能成事儿。你没去参军?”粼粼雷声从遥远的东边传来,又挟着红色的冠形闪电离他们而去。
  
  “他们不会要我的。我椎骨给压碎过,肩胛骨也骨折过,喏,就这儿。干了这一行就得随时准备被挑断大腿。伤痛没完没了,就像个难缠的婊子。我的一条腿算是废了,有三处伤。是头公牛干的。它从天而降,把我顶起来,然后摔出去八丈远,接着开始猛追我,那家伙,跑得真他妈快。幸亏有个朋友把油泼在了牛角上。我浑身零零碎碎都是伤,肋骨断过,韧带裂过。我爹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。要发财得先去上大学,或者当运动员。像我这样的,想赚点小钱只能去骑牛。要是我玩儿砸了,露玲她爹一分钱都不会给我的。想清楚这一点,我就不指望那些不切实际的理想了。我得趁我还能走路出来闯闯。”
  
  埃尼斯把杰克的手拉到自己的嘴边,就着他手里的香烟吸了一口,又吐出来。“我过得也是跟你差不多的鬼日子……你知道吗,我总是呆坐着,琢磨自个儿到底是不是……我知道我不是。我的意思是,咱俩都有老婆孩子,对吧?我喜欢和女人干,但是,老天,那是另外一回事儿。我从来没有想过和一个男人干这事儿,可我手淫的时候总在没完没了地想着你。你跟别的男人干过吗?杰克?”
  
  “见鬼,当然没有!”杰克说,他这些时日骑的可不只是牛。“你瞧,断背山给咱俩的好时光还没有走到尽头,我们得想法子走下去。”
  “那年夏天,”埃尼斯说,“我们拿到工钱各分东西后,我肚子绞痛得厉害,一直想吐。我还以为自己在迪布瓦餐厅吃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。过了一年我才明白,我是受不了身边没有你。认识到这一点真是太迟、太迟了。”
  “伙计,”杰克说。“既然这样,我们必须得弄清楚下一步该干什么。”
  
  “恐怕我们什么也干不了。”埃尼斯道。“听说我,杰克。我已经过了这么多年这样的生活,我爱我的丫头们。阿尔玛?错不在她。你在德州也有妻有儿。就算时光倒流,咱们还是不能正大光明地在一起,”他朝自己公寓的方向甩了甩脑袋,“我们会被抓住。一步走错,必死无疑。一想到这个,我就害怕得要尿裤子。”
  
  “伙计,那年夏天可能有人看见咱们了。第二年六月我曾经回过断背山——我一直想回去的,却匆匆忙忙去了德州——乔•安奎尔在他办公室对我说了一番话。他说:小子,你们在山上那会儿可找到乐子磨时间了,是吧?我看了他一眼。离开的时候,发现他车子的后视镜上挂着一副比屁股蛋子还大的望远镜。”
  
  其实,还有些事情,杰克没告诉埃尼斯:当时,乔斜靠在那把嘎嘎作响的木头摇椅上,对他说:“崔斯特,你们根本不该得酬劳,因为你们胡搞的时候让狗看着羊群。”并且拒绝再雇佣他。他继续说道:“是的,你那一拳真让我吃惊,我怎么也想不到你会打得这么狠。”
  
  “我上面还有个哥哥K•E,比我大三岁。这蠢货每天都打我。我爹真烦透了我总是哭哭啼啼的。戀?
  “多久一次?”杰克说。“他妈的四年一次怎么样?”
  
  “不,”埃尼斯说。忍着不去争辩。“我他妈的想起你明天早晨就得走而我得回去工作就生气。但是,碰上麻烦,要么解决,要么忍受。操!我经常看着街上的人问自己,别人会这样吗?他们会怎么做?”
  
  “在咱们俄怀明不能有这种事,要是真发生了,我不知道他们会怎么做,也许去丹佛。”杰克说。他坐起来,转过身。“我不想怎么着,操,埃尼斯,就几天。我们离开这,立刻走,把你的东西扔到我的后车厢,咱们动身到山里去。给阿尔玛打电话告诉她你要走了。来吧,埃尼斯,你刚把我干得够呛,现在你得补偿我。来吧,不会出事儿的。
  
  隔壁房间那空洞的电话铃再度响起,好像要应答它似的,埃尼斯拿起桌边的电话,拨通了家里的号码。
  
  埃尼斯和阿尔玛之间,有什么东西正在慢慢腐烂。并没什么真正的矛盾,但距离却越来越远。阿尔玛在杂货店当店员。她不得不出来工作,这才能把埃尼斯赚的钱存下来。阿尔玛希望埃尼斯用避孕套,因为她怕再怀孕。但是他拒绝了,说你要是不想再给我生孩子我就不要你了。她小声嘟囔:“你要是能养得起我就生。”心里却在想,你喜欢干的那事儿可生不出孩子来。
  
  她心里的怨怼与日俱增:她无意中瞥见的那个拥抱;他每年都会和杰克•崔斯特出去两三回,却从不带她和孩子们度假;他不爱出门也不爱玩儿;他老是找些报酬低,耗时长的粗重活干;他喜欢挨墙睡,一沾床就开始打呼;他就是没办法在县城或电力公司找份长期的体面差事;他使她的生活陷入了一个无底黑洞……于是,在小阿尔玛9岁,弗朗仙7岁的时候,她和埃尼斯离婚,嫁给了杂货店老板。
  
  埃尼斯重操旧业,这个农场干干,那个农场呆呆,没挣多少钱,不过倒是挺自在。想干就干,不想干就辞职,到山里呆上一阵子。他只有一点点被背叛的感觉,不过也不是很在意。每次跟阿尔玛和她的杂货店老板以及孩子们一起过感恩节,他都会表现出轻松的样子。坐在孩子们中间,讲马儿的故事,说说笑话,尽量不显得像个失意老爹。
  
  吃过馅饼后,阿尔玛把他打发到厨房里,一边刷盘子一边说自己担心他,说他应该考虑再婚。他看到她怀孕了。大约四五个月了,他估计。
  
  “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井绳。”他斜靠着柜橱说,觉得这房间好小。
  “你现在还跟杰克•崔斯特出去钓鱼吗?”
  “有时候会去。”他觉得她要把盘子上的花纹都擦掉了。
  “你知道么?”她说。从她的声音里,他感到有些不对劲。“我以前老是奇怪,你怎么从来没带一条半条鲑鱼回来过,你总是说你抓了好多啊。于是,在你又要出去钓鱼的前一天晚上,我打开了你的鱼篮子。五年前的价格签还在那儿挂着呢。我用绳子绑了根纸条系在篮子里。上面是这么写的:嗨,埃尼斯,带些鱼回来。爱你的阿尔玛。后来你回来了,说你们抓了一堆鱼,然后吃了个精光,记得不?我后来找了个机会打开篮子,看见那张纸条还绑在那儿,绳子连水都没沾过。”仿佛为了配合“水”这个词的发音似的,她拧开水龙头,冲洗着盘子。
  “这也证明不了什么嘛。”
  “别扯谎了,别把我当傻子,埃尼斯。我知道那是怎么回事儿。杰克•崔斯特是吧?都是那个下流的杰克,你跟他……”
  她戳到了他的痛处,他一把抓住她的手腕。她的眼泪痛得涌出来,盘子掉在地上摔个粉碎。
  “闭嘴!”他说,“管好你自己的事儿吧,你根本什么都不明白!”
  “我要喊比尔了!”
  “随你的便,你尽管喊啊。我要让他在地板上吃屎,还有你!”他猛地又一扭,她的手腕立刻火烧火燎地痛起来。他把帽子向后一推然后重重甩上了门。那天晚上他去了黑蓝鹰酒吧,通宵买醉,还狠狠打了一小架。
  
  之后很长时间,他都没有去看自己的女儿。他想过几年她们就能明白他的感受了。
  
  他们都已不再青春年少。杰克的肩膀和屁股上都堆满了肉。埃尼斯还像晾衣竿儿那么瘦,一年四季穿着破靴子、牛仔裤和衬衫,只有在天冷的时候才会加一件帆布外套。岁月使他的眼皮儿都耷拉下来,断过又接好了的鼻梁弯得像只钩子。
  
  年复一年,他们跨越高原,穿过峡谷,在崇山峻岭之间策马放牧。从大角山到药弓山,从加勒廷山南端到阿布萨罗卡斯山,从花冈山到夜枭湾, 还有桥梁般的特顿山脉。他们的足迹直至佛瑞兹奥特山、费雷斯山、响尾蛇山和盐河山脉。他们还曾两度造访风河山。还有马德雷山脉、范特雷山、沃什基山、拉腊米山——但是再也不曾回过断背山。
  
  后来,杰克的德州岳父死了。露玲接手了她爹的农牧机械生意,开始展示出经商的手腕儿。杰克稀里糊涂地挂了个经理的头衔,成日价在牲口和机械展销会之间晃荡来晃荡去。他有了些钱,不过都杂七杂八地花掉了。说话也带上了点儿德州口音,比如把“母牛”说成“木牛”,把“老婆”说成“捞婆”。他将前面的大牙给磨平了,镶了镶,倒也没多疼。还留上了厚厚的唇髭。
  
  1983年5月,他们在几处结冰的高山湖泊边过了几天冷日子。接着便打算穿过黑耳斯图河。
  
  一路前行。天气虽然晴好,水流却湍急幽深,岸边的湿地泥泞难走。他们辟出一条狭窄的道路,赶着马穿过了一片小树林。杰克的旧帽子上还插着那根鹰羽。他在正午的烈日下抬起头,嗅着空气里的树脂芬芳,还有干树叶和热石头的气味儿。马蹄过处,苦刺柏纷纷歪倒零落。埃尼斯用他那饱经风霜的眼睛向西了望,但见一团浓云将至未至。头上的青天依然湛蓝深邃,就像杰克说的,他都要淹死在这一片蔚蓝之中了。
  
  大约三点钟,他们穿过一条羊肠小道,来到了东南面的山坡上。此处春日正暖,冰雪渐消。流水潺潺,奔向远方。二十分钟之后,他们被一头觅食的黑熊给吓了一跳。那熊朝他们滚过来一根圆枕木,杰克的马惊得连连后退,暴跳如雷。杰克喝道:“吁……”又拉又拽的费了好半天劲儿。埃尼斯的马也是又踏又踩又打响鼻儿,不过好歹还算镇定。黑熊倒给吓坏了,一路狂奔逃进森林。步履沉重,地动山摇。
  
  茶褐色的河水,带着融化的积雪,汇成一股急流,撞击在山石上,溅起朵朵水花,形成漩涡逆流。河堤上杨柳微动,柳絮轻飏,好似漫天飞舞的淡黄色花瓣。杰克跳下马背,让马饮水。自己则掬起一捧冰水,晶莹的水滴从他指间滑落,溅湿了他的嘴唇和下巴,闪闪发亮。
  
  “别那么做,会发烧的。”埃尼斯说道。接着又说:“真是个好地方啊。”河岸上有几座陈旧的狩猎帐篷,点缀着一两处篝火。河岸后面隆起一面草坡,草坡四周黑松环绕,地上还有一些干木头。他们默不做声地安营扎寨,然后把马牵到坡上去吃草。杰克打开一瓶威士忌,喝了一大口,又深深吐了口气,说道:“威士忌正是我两件宝贝之一。”然后把瓶子盖好,抛给了埃尼斯。
  
  到了第三天,不出埃尼斯所料,那块雨云果然挟着风,夹着雪片,灰蒙蒙地从西面涌来。过了一个小时,风雪渐缓,化作了温柔的春雪,空气变得潮湿而厚重。夜更深更冷了,他们上上下下地搓着自己的关节,篝火彻夜不灭。杰克骂骂咧咧地诅咒着天气,拿根棍子翻动着火堆,一个劲儿地换台,直到把收音机折腾得没了电。
  
  埃尼斯说他和一个在狼耳酒吧打零工的女人搞上了——他如今在西格诺给斯图特埃米尔干活——不过也没什么结果,因为那女的有的地方不太招他待见;杰克则说他近来和切尔德里斯公路边上一家牧场的老板娘有一腿。他估计总有那么一天,露玲或者那戴绿帽子的老公会宰了他。埃尼斯轻轻笑骂道“活该”。杰克又说他一切都还好,就是有时候想埃尼斯想得发疯便忍不住要拿起鞭子抽人。
  
  马儿在暗夜的火光中嘶鸣。埃尼斯伸臂搂住杰克,把他拥进怀里。他说他大概一个月见一次女儿,小阿尔玛17岁了,腼腆害臊,长得跟他似的又瘦又高,弗朗仙则是个疯丫头。杰克把冰凉的手搁在埃尼斯大腿中间,说担心自家儿子有阅读障碍什么的,都已经十五岁了,什么都不会念。露玲硬是不承认,非说孩子没事儿——有钱顶个屁用。
  
  “我曾经想要个小子,”埃尼斯边说边解开纽扣,“没想到上天注定是岳父命。”
  “我儿子闺女都不想要,”杰克说,“操!这辈子我想要的偏偏都得不到。”他说着把一截朽木扔进了火堆里,火星子和他们那些絮絮叨叨的废话情话一起四下里飞溅,落在他们的手上、脸上。就这样,他们又一次滚倒在脏兮兮的土地上。这么多年以来,在他们屈指可数的几次幽会当中,有一点从来不曾改变:那就是时间总是过得太快,总是不够用,总是这样。
  
  一两天之后,在山道的起点处,马匹都被赶上了卡车。埃尼斯要动身回西格诺去了,杰克则要回赖特宁平原看他爹。埃尼斯靠着车窗,对杰克说:他已经把回程推迟了一周,得等到十一月份冬牧期开始之前,牲口们都被运走之后,他才能再次出来。
  
  “十一月?!那八月呢?咱们不是说好了八月份抽个十来天在一起的?老天爷,埃尼斯,你为什么不早点说,你他妈的一个礼拜屁都不放一个!为什么我们非得挑那种冻死人的鬼天气啊?不能这样下去了,干吗不去南方?我们可以去墨西哥啊。”
  
  “墨西哥?杰克,你知道的,我不能去那么远的地儿。我八月一整月都得打包,这才是八月份该干的事。听着,杰克,咱们可以十一月去打猎,逮它一头大麋鹿。我看看还能不能借到罗尔先生那个小屋子,咱们那年在那儿多开心。”
  
  “嘿,伙计,我可他妈的开心不起来。老是说来就来说走就走,见你一面比见教皇还难。”
  
  “杰克,我得工作——以前我倒是可以拍拍屁股就走人。你有个有钱的老婆,有份好工作,你已经忘记当穷光蛋的滋味儿了。你知道养孩子有多难吗?这么多年来我不知道花了多少钱,以后还得花更多。让我跟你说,我不能扔掉这个饭碗。而且那时候我真走不开,母牛要产仔,且有得忙呢。斯图特埃米尔很麻烦,他因为我要迟回去一星期可没少为难我。我不怪他,我走后他连个囫囵觉都甭想睡。我跟他讲好了,八月份我不走——你能说出什么更好的法子来吗?”
  
  “我从前说过。”杰克的声音苦涩,带着抱怨。
  
  埃尼斯默然不语,缓缓站直身子,轻轻摸了摸自己的额头。一只马在车上跺脚。他走向自己的卡车,把手放在车厢上,说了些只有马儿才能听见的话,接着慢慢地走回来。
  
  “你去过墨西哥了,杰克?”墨西哥那种地方他听说过,他要打破砂锅问到底,弄个水落石出。
  “去过怎么着,有他妈的什么问题吗?”这个话题时隔多年又再度被提起,有点儿迟,也有点儿突然。
  “我今天非得跟你说说这事儿,杰克,我不是蒙你。我不知道你到底干了什么,”埃尼斯说,“但那一定会害死你的。”
  
  “来啊,”杰克说,“这话我就说一次:我们本来可以一起过上好日子,那种真正的好日子。但你不肯,埃尼斯,所以我们有的只是一座断背山,全部的寄托都在断背山。小子,要是你以为还有别的什么,那我告诉你,这就是他妈的全部!数数二十年来我们在一起的日子,看看你是怎么象拴狗一样拴住我的。你现在来问我墨西哥,还说什么会害我送命?你根本不知道我过得多糟糕!我可不是你,我不愿意一年一两次在这种见鬼的高山上偷偷摸摸地干。我受够了,埃尼斯,你这个该死的狗娘养的,但愿我知道怎么才能离开你!”
  
  就象是冬天里突然迸发的热气流,这么多年来他们之间从不曾说出口的感受——名分,公开,耻辱,罪恶,害怕……统统涌上心头。埃尼斯的心被狠狠地击中了。他面如死灰,表情扭曲,闭上了眼睛。双拳紧握,两腿一软,重重地跪在地上。
  
  “天啊,”杰克叫道,“埃尼斯?”他跳下卡车,想看看埃尼斯是心脏病犯了还是给气坏了。埃尼斯却站起身,像个衣架子似的,直挺挺地向后退去。他爬上卡车,关上车门,又蜷缩了起来——他们仍旧是在原地打转,没有开始,没有结束,也没有解决任何问题。
  
  让杰克•崔斯特一直念念不忘却又茫然不解的,是那年夏天在断背山上埃尼斯给他的那个拥抱。当时他走到他身后,把他拉进怀里,充满了无言的、与性爱无关的喜悦。
  
  当日,他们在篝火前静立良久,红彤彤的火焰摇曳着,把他俩的影子投在石头上,浑然一体,宛如石柱。只听得埃尼斯口袋里的怀表滴答作响,只见火堆里的木头渐渐燃成木炭。在交相辉映的星光与火光中,埃尼斯的呼吸平静而绵长,嘴里轻轻哼着什么。杰克靠在他的怀里,听着那稳定有力的心跳。这心跳仿佛一道微弱的电流,令他似梦非梦,如痴如醉。直到埃尼斯用从前母亲对自己说话时常用的那种轻柔语调叫醒了他:“我得走了,牛仔。别学马儿站着睡呀。”说着摇了摇他,便消失在黑暗之中。杰克只听到他颤抖着说了声“明儿见”,然后就听到了马儿打响鼻的声音和马蹄得得远去之声。
  
  这个慵懒的拥抱凝固为他们分离岁月中的甜蜜回忆,定格为他们艰难生活中的永恒一刻,朴实无华,由衷喜悦。即使后来他意识到埃尼斯不愿与他面对面相拥的初衷,这段回忆、这一刻仍然无法抹去。又或许,他是明白了他们之间不可能走得更远……无所谓了,都无所谓了。
  
  埃尼斯一直都不知道杰克出了意外,直到数月之后,他寄给杰克的明信片被盖上“收件人已故”的戳记退了回来。于是他拨通了杰克在切尔德里斯的号码——这号码他只打过一次,那还是在和阿尔玛离婚之前。当时杰克误会了他的意思,驱车120英里匆匆赶来却一无所获。
  
  没事儿的,杰克一定会听电话,他必须听——但是杰克并没有,接电话的是露玲。当他问起杰克的死因时,露玲说杰克给卡车换胎时,轮胎突然爆裂,碎片扎进了他的脸,撞碎了他的鼻子和下巴,把他砸晕了过去。等到有人发现时,他已经死在了血泊之中。
  
  不,埃尼斯想,他肯定也是给人用棍子打死的。
  
  “杰克常提起你,”她说。“你是他钓鱼的伙伴还是打猎的伙伴来着?你瞧,我不太清楚你的姓名和住址。杰克总喜欢把他朋友的地址记在脑袋里——出了这种事儿真可怕,他才39岁。”
  
  巨大的悲伤如北方平原般笼罩住了他。他不知道这究竟怎么回事儿,到底是意外还是人为。血卡在杰克的嗓子里,却没人帮他翻一翻身。在狂风的低吼中,他仿佛听到钢铁刺穿骨头的声音,看到轮胎的金属圈砸碎了杰克的脸。
  
  “他埋在哪儿?”他真想破口大骂:这娘们儿就让杰克死在了那样一条土路上。
  
  那细细的德州口音从电话里传来:“我们给他立了块碑。他曾经说过死后要火化,然后把骨灰撒在断背山上,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。按照他的愿望,我们火葬了他。我留下了一半骨灰,另一半给了他家人,他们应该知道断背山在哪。但是,你也知道杰克,断背山大概只是他凭空想象的地方,一个蓝知更鸟声声吟唱,威士忌畅饮不衰的地方。”
  
  “有一年夏天,我们在那里放羊。”埃尼斯几乎说不出话来。
  “哦,他总说那是他的地盘。我还以为他是喝醉了,威士忌喝多了。他经常喝。”
  “他的家人还住在赖特宁平原么?”
  “是的,他们生生世世都住在那里。我从没见过他们,他们也没来参加葬礼。你要是能联系他们,我想他们会很高兴帮助杰克完成遗愿。”
  
  她无疑是彬彬有礼的,但那细细的声音却冷如冰霜。
  
  去赖特宁平原的路上要经过一座孤零零的村庄,每隔8到10英里就能看到一处荒凉的牧场,房子伫立在空荡荡的草堆中,篱笆东倒西歪。其中一个信箱上写着:约翰•C•崔斯特。农场小得可怜,杂草丛生。牲口离得太远,他看不清楚它们长得怎么样,只觉得都黑乎乎、光秃秃的。一条走廊,一幢褐色的泥房子,四个房间,上层两间,下层两间。
  
  埃尼斯和杰克的老爹坐在厨房的餐桌旁。杰克的母亲,身形矮胖,步履蹒跚,好像刚做完手术。她说:“喝杯咖啡吧?要不吃块樱桃蛋糕?”
  
  “谢谢,夫人。我要杯咖啡就好,我现在吃不下蛋糕。”
  
  杰克他爹却一直闷声不响地坐着,双手交叠放在塑料桌布上,怒气冲冲地盯着埃尼斯,一副“我什么都知道”的模样。他相貌寻常,长得像池塘里的大头鹅。他从这两位老人身上找不到半丝杰克的影子,只好深深地叹了口气。
  
  “对杰克的事,我难过极了……说不出的伤心。我认识他很久了。我来是希望你们能让我把杰克的骨灰带到断背山。杰克的太太说这是他的愿望。如果你们同意,我很乐意代劳。”
  
  一片沉默。埃尼斯清了清嗓子,但什么也没说。
  
  老爹开口了。他说:“我跟你说,我知道断背山在哪儿。怎么,他觉得老家的祖坟配不上他啊?”
  
  杰克的母亲仿佛没听到这话,说,“他每年都回来,即使结了婚又在德州安了家也还是那样,他一回来就帮他爹干活,整个星期都在忙,修大门啊,收庄稼啊,什么都干。我一直保留着他的房间,跟他还是个小男孩那会儿一模一样。要是你愿意,可以去他房间看看。”
  
  那老爹生气地接口:“我看没必要。杰克老是念叨 ‘埃尼斯•德•玛尔’,还说‘我总有一天会把他带来,我们一起打理爹的农场’。他还有好多好多半生不熟的主意,都是关于你俩的。盖个小屋,经营农场,赚大钱……今年春天他带回另外一个人来,说是他在德州的邻居。他还说要和他那德州老婆分手回这儿来呢。反正他那些计划没一个实现的。”
  
  埃尼斯现在知道了,杰克一准儿是给人打死的。他站起来,说‘我一定得看看杰克的房间’,说这话的同时想起了杰克和他爹之间的一件往事:杰克割过包皮,但他爹没有。他是在一个可怕的情况下发现这种生理上的不一致的。他当时三四岁,憋尿憋到不行了才跑去厕所,手忙脚乱地解开裤子纽扣,掀起马桶盖,结果尿得满地都是。这可把他爹气坏了,简直是勃然大怒(杰克当时回忆说):“老天爷,他差点儿宰了我。把我往洗澡盆上撞,用皮带抽我,对我大吼:你想知道尿了一地是啥滋味吗?让我来告诉你!接着他就把那东西抽出来朝我身上尿,淋了我满头满脸。然后扔了块毛巾给我,让我擦干净地,又命令我把衣服脱了洗干净,还有毛巾,也得洗干净。从那时起,我突然发现我跟他不一样,那种不一样,就像缺了只耳朵或者烫了个烙印一样明显。从那之后,他就没再正眼看过我。”
  
  陡峭蜿蜒的楼梯把埃尼斯带进了杰克的卧室。房间又小又热,下午的阳光从西窗倾泻进来,把一张窄小的男孩床逼进墙角。一张墨迹斑斑的桌子,一把木椅子,一杆双筒枪挂在床头手工制作的枪架上。窗外,一条碎石路向南延伸,他蓦然想起,杰克小时候就只认得这一条路。床边贴着一些从旧杂志上剪下来的照片,照片上那些黑头发的电影明星,都已经褪色发黄。埃尼斯听到杰克的妈妈在楼下烧开水、灌满水壶、又把它放回炉子,同时在和杰克的老爹小声儿嘀咕。
  
  卧室里的衣橱,其实就是一个浅浅的凹槽,架着根木棍。一条褪色的布帘子把它跟整个房间隔离开来。衣柜里挂着牛仔裤,仔细烫过,并且折出笔直的裤线。地上放着双似曾相识的破靴子。衣橱最里面,挂着一件衬衣。他把衣服从钉子上摘下来,认出那是杰克在断背山时曾穿过的。袖子上已经干涸的血迹却是埃尼斯的——在断背山上的最后一天,他们扭打的时候,杰克用膝盖磕到了埃尼斯的鼻子,血流得他们两个身上都是,大概也流在了杰克的袖子上。但埃尼斯不能肯定,因为他还用它包过折断翅膀的野鸽子。
  
  那衬衣很重。他这才发现里面还套着另外一件,袖子被仔细地塞在外面这件的袖子里。那是埃尼斯的一件格子衬衣,他一直以为是洗衣店给弄丢了。他的脏衬衣,口袋歪斜,扣子也不全,却被杰克偷了来,珍藏于此。
  
  两件衬衣,就象两层皮肤,一件套着另一件,合二为一。他把脸深深埋进衣服纤维里,慢慢地呼吸着其中的味道,指望能够寻觅到那淡淡的烟草味,那来自大山的气息,以及杰克身上独特的汗香。然而,气味已经消散,唯有记忆长存。断背山的绵绵山峦之间,有一种无形的力量——它什么都没留给他,却永远在他心底。
  
  最终大头鹅老爹也不肯把杰克的骨灰给他:“告诉你,他得埋在自家的祖坟里。”杰克的妈妈用削皮器削着苹果,对他说:“你可得再来啊。”
  
  回去的路上,埃尼斯颠簸着经过村里的墓地。那只不过是一小块林间空地,松松垮垮地围着栅栏。有几座墓前搁着塑料假花。埃尼斯不知道杰克的墓是哪一座,不知道他被埋在这片伤心平原的哪个角落。
  
  几个星期后的一个周六,他把斯图特埃米尔家那些脏毯子扔上卡车,拉到洗车处,用高压水枪冲洗。在工人们将洗干净的湿毯子往车上搬的空当儿,他走进了辛吉斯礼品店,开始忙着挑选明信片。
  
  “埃尼斯,你这是找什么呢?”玲达•辛吉斯问他,顺手把用过的咖啡滤纸扔进了垃圾筒。
  “断背山的风景明信片。”
  “在弗里蒙特的那座?”
  “不是,北面那座。”
  “我没进这种明信片,不过我可以把它列在进货单上,下次给你进上一百张,反正我也得进点儿明信片。”
  “一张就够。”
  
  明信片到了,三十美分。他把它贴在自己车里,四个角用黄铜大头钉钉住。又在下面敲了跟铁钉,拿铁丝衣架把杰克和他的衬衣挂了起来。他后退几步,端详着套在一起的两件衬衣,泪水夺眶而出,刺痛了他的双眼。
  
  “杰克,我发誓……”他说。尽管杰克从没要求过他发什么誓,杰克自己就不是一个会发誓的人。
  
  从那时起,杰克开始出现在他的梦里。还像初次见面时那样,头发卷曲,微笑着,露出虎牙。他也有梦到那些放在枕木上的豆子罐头和从罐头里伸出来的汤匙柄。形状象卡通画,颜色也很怪异,使他的梦境显得又滑稽又色情。汤匙柄还会变成轮胎撬棍……一觉醒来,他有时伤心,有时高兴。伤心的时候枕头会湿,高兴的时候床单会湿……
  
  他所知道的故事与藏在他心底的真相迥然不同。到如今已经回天乏力,于事无补,只好默默承受。


完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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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篇小说[断背山]—(上)E. Annie Proulx

Brokeback Mountain断 背 山
原著:E. Annie Proulx


(上)
  
  埃尼斯·德·玛尔不到五点就醒了,风摇晃着拖车,嘶嘶作响地从铝制门窗缝儿钻进来,吹得挂在钉子上的衬衣微微抖动。他爬起来,挠了挠下体和阴毛,慢腾腾地走到煤气灶前,把上次喝剩的咖啡倒进缺了个口儿的搪瓷锅子里。蓝色的火焰登时裹住了锅子。他打开水龙头在小便槽里撒了泡尿,穿上衬衣牛仔裤和他那破靴子,用脚跟在地板上蹬了蹬,把整只脚塞了进去。
  
  风围着拖车呼啸、打转,他都能听到沙砾在风中发出的刮擦声。在公路上开着辆破拖车赶路可真够糟糕的,但是今儿一早他就必须打好包,离开此地。农场被卖掉了,最后一匹马也已经运走了,前天农场主就支付了所有人的工钱打发他们离开。他把钥匙扔给埃尼斯,说了句“农场交给房地产经纪吧,我走了”。看来,在找到下一份活儿之前,埃尼斯就只好跟他那已经嫁了人的闺女呆在一起了——但是他心里头美滋滋的,因为在梦里,他又见到了杰克。
  
  咖啡沸了。没等溢出来他就提起了锅子,把它倒进一个脏兮兮的杯子里。他吹了吹这些黑色的液体,继续琢磨那个梦。稍不留神,那梦境就把他带回了以往的辰光,令他重温那些寒冷的山中岁月——那时候他们拥有整个世界,无忧无虑,随心所欲……
  
  风还在吹打着拖车,那情形就像把一车泥土从运沙车上倾倒下来似的,由强到弱,继而留下片刻的寂静。
  
  他们分别出身于蒙大拿州对角线两端的又小又穷的农场里,杰克来自州北部边境的赖特宁平原,埃尼斯则来自离犹他州边境不远的塞奇郡附近;两人都是高中没读完就辍学了,前途无望,注定将来得干重活、过穷日子;两人都举止粗鲁、满口脏话,习惯了节俭度日。埃尼斯是他哥哥和姐姐养大的。他们的父母在“鬼见愁”唯一的拐弯处翻了车,给他们留下了二十四块钱现金和一个被双重抵押的农场。埃尼斯十四岁的时候申请了执照,可以从农场长途跋涉去上高中了。他开的是一辆旧的小货车,没有取暖器,只有一个雨刷,轮胎也挺差劲儿;好不容易开到了,却又没钱修车了。他本来计划读到高二,觉得那样听上去体面。可是这辆货车破坏了他的计划,把他直接铲回农场干起了农活。
  
  1963年遇到杰克时,埃尼斯已经和阿尔玛·比尔斯订了婚。两个男人都想攒点钱将来能买上一小块儿地。对埃尼斯来说,这意味着香烟罐里得存上个10美元。那年春天,他们都急着找工作,于是双双和农场签了合同,一起到斯加纳北部牧羊。合同上两人签的分别是牧羊人和驻营者。夏日的山脉横亘在断背山林业局外面的林木线上,这是杰克在山上第二次过夏天,埃尼斯则是第一次。当时两人都还不满二十岁。
  
  在一个小得令人窒息的活动拖车办公室里,他们站在一张铺满草稿纸的桌子前握了握手,桌上还搁着一只塞满烟头的树胶烟灰缸。活动百叶窗歪歪斜斜地挂着,一角白光从中漏进来,工头乔•安奎尔的手移到了白光中。乔留着一头中分的烟灰色波浪发,向他俩讲解牧羊事宜。
  
  “林业局在山上有块儿指定的露营地,可营地离放羊的地方有好几英里。到了晚上就没人看着羊了,可给野兽吃了不少。所以,我是这么想的:你们中的一个人在林业局规定的地方照看营地,另一个人——”他用手指着杰克,“在羊群里支一个小帐篷,不要给人看到。早饭、晚饭在营地里吃,但是夜里要和羊睡在一起,绝对不许生火,也绝对不许擅离职守。每天早上把帐篷卷起来,以防林业局来巡查。带上狗,你就睡那儿。去年夏天,该死的,我们损失了近百分之二十五的羊。我可不想再发生这种事。你,” 他对埃尼斯说——后者留着一头乱发,一双大手伤痕累累,穿着破旧的牛仔裤和缺纽扣的衬衫——“每个星期五中午12点,你带上下周所需物品清单和你的骡子到桥上去。有人会开车把给养送来。”他没问埃尼斯带表了没,径直从高架上的盒子里取出一只系着辫子绳的廉价圆形怀表,转了转,上好发条,抛给了对方,手臂都懒得伸一伸:“明天早上我们开车送你们走。”
  
  他们无处可去,找了家酒吧,喝了一下午啤酒,杰克告诉埃尼斯前年山上的一场雷雨死了四十二只羊,那股恶臭和肿胀的羊尸,得喝好多威士忌才能压得住。他还曾射下一只鹰,说着转过头去给埃尼斯看插在帽带上的尾羽。
  
  乍一看,杰克长得很好看,一头卷发,笑声轻快活泼,对一个小个子来说腰粗了点,一笑就露出一口小龅牙,他的牙虽然没有长到足以让他能从茶壶颈里吃到爆米花,不过也够醒目的。他很向往牛仔竞技生涯,腰带上系了个小小的牛仔扣环,靴子已经破得没法再补了。他发疯似地要到别处去,什么地方都可以,只要不用待在赖特宁平原。
  
  埃尼斯,高鼻梁,瘦脸型,邋里邋遢的,胸部有点凹陷,上身短,腿又长又弯。他有一身适合骑马和打架的坚韧肌肉。反应敏捷,远视得很厉害,所以除了哈姆莱的马鞍目录,什么书都不爱看。
  
  卡车和马车把羊群卸在路口,一个罗圈腿的巴斯克人教埃尼斯怎么往骡子身上装货,每个牲口背两个包裹和一副乘具——巴斯克人跟他说“千万别要汤,汤盒儿太难带了”——背篓里放着三只小狗,还有一只小狗崽子藏在杰克的上衣里,他喜欢小狗。埃尼斯挑了匹叫雪茄头的栗色马当坐骑,杰克则挑了匹红棕色母马——后来才发现它脾气火爆。剩下的马中还有一头鼠灰色的,看起来跟埃尼斯挺像。埃尼斯、杰克、狗、马、骡子走在前面,一千多只母羊和羊崽紧跟其后,就像一股浊流穿过树林,追逐着无处不在的山风,向上涌至那繁花盛开的草地上。
  
  他们在林业局指定的地方支起了大帐篷,把锅灶和食盒固定好。第一天晚上他们都睡在帐篷里。杰克已经开始对乔让他和羊睡在一起并且不准生火的指令骂娘了。不过第二天早上,天还没亮,他还是一言不发地给他的母马上好了鞍。黎明时分,天边一片透明的橙黄色,下面点缀着一条凝胶般的淡绿色带子。黑黝黝的山色渐渐转淡,直到和埃尼斯做早饭时的炊烟浑然一色。凛冽的空气慢慢变暖,山峦突然间洒下了铅笔一样细长的影子,山下的黑松郁郁葱葱,好像一堆堆阴暗的孔雀石。
  
  白天,埃尼斯朝山谷那边望过去,有时能看到杰克:一个小点在高原上移动,就好像一只昆虫爬过一块桌布;而晚上,杰克从他那漆黑一团的帐篷里望过去,埃尼斯就像是一簇夜火,一星绽放在大山深处的火花。
  
  一天傍晚杰克拖着脚步回来了,他喝了晾在帐篷背阴处湿麻袋里的两瓶啤酒,吃了两碗炖肉,啃了四块埃尼斯的硬饼干和一罐桃子罐头,卷了根烟,看着太阳落下去。
  
  “一天光换班就要在路上花上四小时。”他愁眉苦脸地说,“先回来吃早饭,然后回到羊群,傍晚伺候它们睡下,再回来吃晚饭,又回到羊群,大半个晚上都得防备着有没有狼来……我有权晚上睡在这儿,乔凭什么不许我留下。”
  “你想换一下吗?”埃尼斯说,“我不介意去放羊。也不介意跟羊睡一起。”
  “不是这么回事。我的意思是,咱俩都应该睡在这里。那个该死的小帐篷就跟猫尿一样臭,比猫尿还臭。”
  “我去看羊好了,无所谓的。”
  “跟你说,晚上你可得起来十多次,防狼。你跟我换我很乐意,不过给你提个醒,我做饭很烂。用罐头开瓶器倒是很熟练。”
  “肯定不会比我烂的。我真不介意。”
  
  晚上,他们在发着黄光的煤油灯下了呆了一小时,十点左右埃尼斯骑着雪茄头走了。雪茄头真是匹夜行的好马,披着冰霜的寒光就回到了羊群。埃尼斯带走了剩下的饼干,一罐果酱,以及一罐咖啡,他说明天他要在外面待到吃晚饭的时候,省得早晨还得往回跑一趟。
  
  “天刚亮就打了匹狼,”第二天傍晚,杰克削土豆的时候埃尼斯对他说。他用热水泼着脸,又往脸上抹肥皂,好让他的刮胡刀更好使。“狗娘养的。睾丸大得跟苹果似的。我打赌它一准儿吃了不少羊崽——看上去都能吞下一匹骆驼。你要点热水吗?还有很多。”
  “都是给你的。”
  “哦,那我可好好洗洗了。”说着,他脱下靴子和牛仔裤(没穿内裤,没穿袜子,杰克注意到),挥舞着那条绿色的毛巾,把火苗扇得又高又旺。
  
  他们围着篝火吃了一顿非常愉快的晚餐。一人一罐豆子,配上炸土豆,还分享了一夸脱威士忌。两人背靠一根圆木坐着,靴子底和牛仔裤的铜扣被篝火烘得暖融融的,酒瓶在他们手里交替传递。天空中的淡紫色渐渐退却,冷气消散。他们喝着酒,抽着烟,时不时地起来撒泡尿,火光在弯弯曲曲的小溪上投下火星。他们一边往火上添柴,一边聊天:聊马仔牛仔们的表演;聊股市行情;聊彼此受过的伤;聊两个月前长尾鲨潜水艇失事的细节,包括对失事前那可怕的最后几分钟的揣测;聊他们养过的和知道的狗;聊牲口;聊杰克家由他爹妈打理的农场;埃尼斯说,父母双亡后他家就散了,他哥在西格诺,姐姐则嫁到了卡斯帕尔;杰克说他爹从前是个骑牛手,但他一直没有声张,也从来不指点杰克,从来不看杰克骑牛,尽管小时候曾把杰克放到羊背上;埃尼斯说他对“八秒定生死”的牛仔竞技表演挺感兴趣,还颇有见解;杰克说钱是个好东西,埃尼斯表示同意……他们尊重对方的意见,彼此都很高兴在这种鸟不生蛋的地方能有这么个伴儿。埃尼斯骑着马,踏着迷蒙的夜色醉醺醺地驰回了羊群,心里觉得自个儿从来没有这么快乐过,快乐得都能伸手抓下一片白月光。
  
  夏天还在继续。他们把羊群赶到了一片新的草地上,同时转移了营地;羊群和营地的距离更大了,晚上骑马回营地所用的时间也更长了。埃尼斯骑马的时候很潇洒,睡觉的时候都睁着眼,可他离开羊群的时间却越拉越长。杰克把他的口琴吹得嗡嗡响——母马发脾气的时候,口琴曾经给摔到地上过,不那么光亮了。埃尼斯有一副高亢的好嗓子。有几个晚上他们在一起乱唱一气。埃尼斯知道“草莓枣红马”这类小调歌词,杰克则扯着嗓子唱“what I say-ay-ay”(我所说的……),那是卡尔•帕金斯的歌。但他最喜欢的是一首忧伤的圣歌:“耶稣基督行于水上”。是跟他那位笃信圣灵降临节的母亲学的。他像唱挽歌一样缓缓地唱着,引得远处狼嚎四起。
  
  “太晚了,不想管那些该死的羊了”埃尼斯说道,醉醺醺地仰面躺着。正是寒冷时分,从月亮的位置看已过了两点钟。草地上的石头泛着白绿色幽光,冷风呼啸而过,把火苗压得很低,就像给火焰镶上了一条黄色的花边儿。“给我一条多余的毯子,我在外面一卷就可以睡,打上四十个盹,天就亮了。”
  “等火灭了非把你的屁股冻掉不可。还是睡帐篷吧。”
  “没事。”他摇摇晃晃地钻出了了帆布帐篷,扯掉靴子,刚在铺在地下的毯子上打了一小会儿呼噜,就上牙嗑下牙地叫醒了杰克。
  “天啊,不要哆嗦了,过来,被窝大着呢。” 杰克睡意朦胧,不耐烦地说到。被窝很大,也很温暖,不一会儿他们便越过雷池,变得非常亲密了。埃尼斯本来还胡思乱想着修栅栏和钱的事儿,当杰克抓住他的左手移到自己勃起的阴茎上时,他的大脑顿时一片空白。他像被火烫了似的把手抽了回来,跪起身,解开皮带,拉下裤子,把杰克仰面翻过来,在透明的液体和一点点唾液的帮助下,闯了进去,他从来没这么做过,不过这也并不需要什么说明书。他们一声不吭地进行着,间或发出几声急促的喘息。杰克紧绷的“枪”发射了,然后埃尼斯退出来,躺下,坠入梦乡。
  
  埃尼斯在黎明的满天红光中醒来,裤子还褪在膝盖上,头疼得厉害,杰克在后面顶着他,两人什么都没说,彼此都心知肚明接下来的日子这事还会继续下去。让羊去见鬼吧!
  
  这种事的确仍在继续。他们从来不“谈”性,而是用“做”的。一开始还只是深夜时候在帐篷里做,后来在大白天热辣辣的太阳下面也做,又或者在傍晚的火光中做。又快又粗暴,边笑边喘息,什么动静儿都有,就是不说话。只有一次,埃尼斯说:“我可不是玻璃。”杰克立马接口:“我也不是。就这一回,就你跟我,和别人那种事儿不一样。”山上只有他俩,在轻快而苦涩的空气里狂欢。雄鹰自山峦间展翅飞过,山下平原上的车灯闪烁着晃动。他们远离尘嚣,唯有从远处夜色中的农场里,传来隐隐狗吠……他俩以为没人能看见他们。可他们不知道,有一天,乔•安奎尔用他那10*42倍距的双目望远镜足足看了他们十分钟。一直等到他俩穿好牛仔裤,扣好扣子,埃尼斯骑马驰回羊群,他才现身。乔告诉杰克,他家人带话来,说杰克的叔叔哈罗德得肺炎住院了,估计就要挺不过去了。后来叔叔安然无恙,乔又上来报信,两眼死死地盯着杰克,连马都没下。
  
  八月份,埃尼斯整夜和杰克呆在主营里。一场狂风挟裹着冰雹袭来,羊群往西跑到了另一片草场,和那里的羊混在了一起。真倒霉,他们整整忙活了五天。埃尼斯跟一个不会说英语的智利牧羊人试着把羊们分开来,但这几乎不可能的,因为到了这个季节,羊身上的那些油漆标记都已经看不清了。到最后,数量是弄对了,但埃尼斯知道,羊还是混了。在这种惶惶不安的局面下,一切似乎都乱了套。
  
  八月十三日,山里的第一场雪早早地降临了。雪积得有一英尺高,但是很快就融化了。雪后第二周乔捎话来叫他们下山,说是另一场更大的暴风雪正从太平洋往这边推进,他们收拾好东西,和羊群一起往山下走。石头在他们的脚边滚动,紫色的云团不断从天空西边涌来,风雪将至,空气中的金属味驱赶着他们不断前行。在从断云漏下的光影中,群山时隐时现。风刮过野草,穿过残破的高山矮曲林,抽打着岩石,发出野兽般的嘶吼。大山仿佛被施了法似的沸腾起来。下陡坡的时候,埃尼斯就像电影里的慢动作那样,头朝下结结实实地摔了一个跟头。
  
  乔•安奎尔付了他们工钱,没说太多。不过他看过那些满地乱转的羊后,面露不悦:“这里头有些羊可没跟你们上山。”而羊的数量,也没有剩到他原先希望的那么多。农场的人干活永远不上心。
  
  “你明年夏天还来吗?”在街上,杰克对埃尼斯说,一脚已经跨上了他那辆绿色卡车。寒风猛烈,冷得刺骨。
  “也许不了。”风卷起一阵灰尘,街道笼罩在迷雾阴霾之中。埃尼斯眯着眼睛抵挡着漫天飞舞的沙砾。“我说过,十二月我就要和阿尔玛结婚了,想在农场找点事做。你呢?”他的眼神从杰克的下巴移开,那里在最后一天被他一记重拳打得乌青。
  “如果没有更好的差事,这个冬天我打算去我爹那儿,给他搭把手。要是没被征了兵,春天的时候我也许会去德州。”
  “好吧,我想我们还会再见面的。”风吹起了街上的一只食物袋,一直滚到埃尼斯的车子底下。
  “好。”杰克说,他们握手道别,在彼此肩上捶了一拳。两人渐行渐远,别无选择,唯有向着相反的方向各自上路。分手后的一英里,每走一码路,埃尼斯都觉得有人在他的肠子上掏了一下。他在路边停下车,在漫天席卷的雪花中,想吐但是什么都吐不出来。他从来没有这么难受过,这种情绪过了很久才平息下来。
  
  十二月,埃尼斯和阿尔玛•比尔斯完婚,一月中旬,阿尔玛怀孕了。埃尼斯先后在几个农场打零工,后来去了沃什基郡罗斯特凯宾北部的老爱尔伍德西塔帕,当了一名牧马人。他在那一直干到九月份女儿出世,他把她叫做小阿尔玛。卧室里充斥着干涸的血迹味、乳臭味和婴儿的屎臭味,回荡着婴儿的哭叫声、吮吸声和阿尔玛迷迷糊糊的呻吟声。这一切都显示出一个和牲畜打交道的人顽强的生殖力,也象征着他生命的延续。
  
  离开西塔帕后,他们搬到了瑞弗顿镇的一间小公寓里,楼下就是一家洗衣店。埃尼斯不情不愿地当了一名公路维修工。周末他在Rafter B干活,酬劳是可以把他的马放在那里。第二个女儿出生了,阿尔玛想留在镇上离诊所近一点,因为这孩子得了哮喘。
  
  “埃尼斯,求你了,我们别再去那些偏僻的农场了,”阿尔玛说道,她坐在埃尼斯的腿上,一双纤细的、长满了雀斑的手环绕着他。“我们在镇上安家吧?”
  
  “让我想想。”埃尼斯说着,双手偷偷地沿着她的衬衫袖子向上移,摸着她光滑的腋毛,然后把她放倒,十指一路摸到她的肋骨直至果冻般的乳房,绕过圆圆的小腹,膝盖,进入私处,最后来到北极或是赤道——就看你选择哪条航道了。在他的撩拨下,她开始打颤,想把他的手推开。他却把她翻过来,快速地把那事做了,这让她心生憎恶——他就是喜欢这个小公寓,因为可以随时离开。
  
  断背山放牧之后的第四年夏天,六月份,埃尼斯收到了杰克•崔斯特的平信。
  
  伙计,早就想给你写信了,希望你能收得到。听说你现在瑞弗顿。我24号要去那儿,我想我应该请你喝一杯,如果可以,给我个讯儿。
  
  回信地址是德州的切尔里德斯。
  
  当然可以,你来吧。埃尼斯在回信中写道,并随信附上了他在瑞弗顿的地址。
  
  那天,早晨的时候还烈日炎炎,晴空万里。到了中午,云层就从西方堆积翻滚而来,空气变得潮湿闷热。因为不能确定杰克几点钟能到,埃尼斯便干脆请了一整天的假。他穿着自己最好的白底黑色宽条纹上衣,不时地来回踱步,一个劲儿朝布满灰白色尘埃的街道上张望。阿尔玛说,天实在太热了,要是能找到保姆帮忙带孩子,他们就可以请杰克去餐馆吃饭,而不是自己做饭。埃尼斯则回答他只想和杰克一起出去喝喝酒。杰克不是个爱下馆子的人,他说。脑海中浮现出那些搁在圆枕木上的冰凉的豆子罐头,还有从罐头里伸出来的脏兮兮的汤匙。
  
  下午晚些时候,雷声开始隆隆轰鸣。那辆熟悉的绿色旧卡车驶入了埃尼斯的眼帘,杰克从车上跳出来,一巴掌把翘起来的车尾拍下去。埃尼斯象被一股热浪灼到了似的。他走出房间,站到了楼梯口,随手关上身后的房门。杰克一步两台阶地跨上来。他们紧紧抓住彼此的臂膀,狠狠地抱在一起,这一抱几乎令对方窒息。他们嘴里念叨着,混蛋,你这混蛋。然后,自然而然地,就象钥匙找对了锁孔,他们的嘴唇猛地合在了一处。杰克的虎牙出血了,帽子掉在了地上。他们的胡茬儿扎着彼此的脸,到处都是湿湿的唾液。这时,门开了。阿尔玛向外瞥了一眼,盯着埃尼斯扭曲的臂膀看了几秒,就又关上了门。他俩还在拥吻,胸膛,小腹和大腿紧贴在一起,互相踩着对方的脚趾,直到不能呼吸才放开。埃尼斯轻声地,柔情无限地叫着“小宝贝”——这是他对女儿们和马匹才会用到的称呼。
  
  门又被推开了几英寸,阿尔玛出现在细窄的光带里。
  
  他又能说些什么呢。阿尔玛,这是杰克•崔斯特,杰克,这是我妻子阿尔玛。他的胸腔涨得满满的,鼻子里都是杰克身上的味道。浓烈而熟悉的烟草味儿,汗香味儿,青草的淡淡甜味儿,还有那来自山中的凛冽寒气。“阿尔玛,”他说,“我和杰克四年没见了。”好像这能成为一个理由似的。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她,暗自庆幸楼梯口的灯光昏暗不明。
  
  “没错。”阿尔玛低声说,她什么都看到了。在她身后的房间里,一道闪电把窗子照得好象一条正在舞动的白床单,婴儿开始哇哇大哭。
  
  “你有孩子了?”杰克说。他颤抖的手擦过埃尼斯的手,有一股电流在它们之间噼啪作响。
  “两个小丫头。”埃尼斯说,“小阿尔玛和弗朗仙。我爱死她们了。”
  阿尔玛的嘴角扯了扯。
  “我有一个男孩。”杰克说,“八个月大了。我在切尔德里斯娶了个小巧可爱的德州姑娘,叫露玲。”他们脚下的地板在颤动,埃尼斯能够感受到杰克哆嗦得有多么厉害。
  “阿尔玛,我要和杰克出去喝一杯,今晚可能不回来了,我们想边喝边聊。”
  “好。”阿尔玛说。从口袋里掏出一美元纸币。埃尼斯猜测她可能是想让自己带包烟,以便早点回来。
  “很高兴见到你。”杰克说。颤抖得像一匹精疲力尽的马。
  “埃尼斯。”阿尔玛伤心地呼唤着。但是这并没能使埃尼斯放慢下楼梯的脚步。他应声道:“阿尔玛,你要想抽烟,就去卧室里我那间蓝色上衣的口袋里找。”
  
  他们坐着杰克的卡车离开了,买了瓶威士忌。20分钟后就在西斯塔汽车旅馆的床上翻云覆雨起来。一阵冰雹砸在窗子上,随即冷雨接踵而至。风撞击着隔壁房间那不算结实的门,就这么撞了一夜。


未完待续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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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世的爱


姗发现了父亲脸上的泪,他低低地问姗:“你是不是真的喜欢这个男孩,他可靠吗?”姗望着自己的脚尖,点了点头。她听见父亲叹了口气:“好吧,那你们准备结婚吧……”

午夜十分,姗从昏迷中醒来,浑身却一点力气也没有,脑子里空白一片,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,仿佛一个世纪般长久,重症病房的呼吸机还在帮助她呼吸,她努力想坐起来,腿脚却很不听使唤。趴在她床边的男人都被异样的声音惊醒,抬起了他的头,喷涌出泪水,撕心地大喊:“大夫,大夫,她醒了,她醒了…”

姗睁大了眼睛,看清楚了这个男人,眼窝深陷,面容憔悴,两鬓泛白,皱纹刻在眉间。姗看着他,亲切在心里弥漫开来,“爸爸……”姗轻轻叫了声。男人愣了一下,猛然紧紧抱住了姗,哽咽着“你终于醒了,你知不知道你昏迷了四年了…”人的泪落在姗脸上。

姗的身体还很虚弱,美丽的脸显得有些苍白,对于从前的事情她想不起来,从爸爸那里知道了关于她的故事:她原来是家银行的出纳,有着很爱她的父母,还有一个很爱她的男友,正在婚礼的前个月,银行内部的保安起了歹心,一天中午,在她和另一个同事值班的时候,持枪抢劫了银行。她和同事大声呼救,被保安一人开了一枪,同事当场死亡,姗腹部中枪后仍然和保安博斗,纠缠中头部咂到了窗台。姗的手术整整做了六个小时,尽管极力抢救保住了她的性命,但是因为脑 部受到了强烈的撞击,姗就再也没醒来……姗的母亲受了很大的刺激,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货车撞倒,带着无取限的牵挂和遗憾离开了人世。

几年间,父亲四处求医,姗也辗转来到了这个城市的医院,但得到的结论都有是一样的:她醒来的机会几乎是零,就算是醒来,智力也会像几岁的孩子一样。父亲对这个晴天霹雳的结果并没有死心,他四处借钱,哪怕有一点点期望也不放弃。

为了筹措昂贵的医药费,他卖掉了家里的房子,但是很快就所剩无几。为了早点治好姗,节省开支,他白天在建筑工地挥汗如雨地干活,晚上就到医院守着姗,饿了就喝开水就着馒头充饥,困了就在姗的床边打盹,长期的营养不良和劳累也导致了身体的虚弱,但是他有信心,他一定能等到姗睁开眼睛。

经过了一个月的康复治疗后,姗出院了,只是说话还有点含糊,还要在这个城市继续呆下去,定期到医院做复查治疗。父亲带着她租了一间房,白天照顾姗的生活,晚上等姗睡下去后拣些瓶瓶罐罐的,好换来一点微薄的收入。 姗的气色逐渐好了起来,并学会了自己穿衣、自己做饭。父亲给你买来了小学的课本,一点一点地教她,慢慢地,姗能看书读报了,并且吐字渐渐清晰。复查的时候主治医师惊讶不已,为了减轻他们的负担,答应要介绍姗到医院来做清洁工。

命运之神终于慢慢的对姗露出了笑脸。半年之后,姗的身体终于康复了,并且通过自学学会了很多知识,现在报考了夜校,她想找份好点的工作好好地报答她的父亲。她在医院工作得很勤奋,工作之余还帮助病人的家属。病人和家属都很感激她,知道了她的遭遇后更加吹嘘不已,赞叹他父亲多么的伟大,有点老人更是泪涟涟地叹息:多好的孩子啊,真是命苦啊。姗总是微笑着说:“命运对我已经够好的了,起码我现在还活着。”

温柔善良的姗引起了一个叫凡的年轻医生的好感,他深深被姗的精神所打动,他开始暗暗关心起姗,知道了姗在学习,他就把自己以前的学习资料全部搬到医院给姗,还指导姗学习。经过慢慢的接触,姗也感觉到了凡的许多优点:幽默、善良、博学。两颗心慢慢贴近了,姗觉得幸福已经开始降临了。又是一年过去了。 如果不是那天和凡一起上街,姗可能永远这么幸福下去。 情人节前一天,凡抑制不住的兴奋,因为他决定明天就向珊求婚。中午休息时间,凡和姗走在街头,经过一家银行,凡决定今天就去给姗买一只结婚钻戒,他拉着姗快步走了进去。银行的人不是很多,姗康复之后一直没去过,她记得父亲总是带她绕道而行。大厅里人很少,三两个人办理业务,姗四处看着,记忆深处的东西被触动了,她头痛欲裂,却控制不住地往下想,她记起了那次抢劫,但又从大脑里消失了…… 姗眩晕了,软软地倒在了地上。 姗睁天眼睛,发现自己已经在医院里,看见凡焦急的眼神。凡握住她的手 :“对不起,姗,我不该带你去那里。对不起……”

姗带着凡回家,凡有点局促不安。父亲应声开门,一开门就紧张地抱住了姗:“姗姗,你去哪里了,急死我了,没什么事情吧,是不是又头痛了,想不起来的事情就不要去想了…”父亲这时才看见姗旁边紧张不已的凡,凡上前对他握了握手:“伯父,你好,我是姗的同事。”父亲什么话也没说,转身进了屋里,凡拉着姗跟在后面。
在珊的小房间里,凡真诚地对她父亲说,希望能永远和姗在一起,以后就由他来照顾他们两父女。父亲挥了挥手,半响后说:“你先回去吧,我考虑一下。”

送凡出门后,姗发现以父亲的泪。他低低地问姗:“你是不是真的喜欢这个男孩,他可靠吗?”姗望着自己的脚尖,点了点头。她听见父亲叹了口气:“好吧,那你们准备结婚吧……”

一切都在进行着,姗的脸上整天挂着幸福的微笑,和凡看房子,定家具,婚期渐渐临近。

姗是在结婚前天的早上发现父亲不见了的。她原以为他去了工地,于是就像往常一样父亲放工回来,但是很迟了都不见父亲。在父亲的桌子上,姗发现了一封信,她看到信封上写着 “姗姗亲启”。她皱了皱眉头,犹豫了一下后拆了信。

姗姗:
相信你此刻的心情一定很高兴吧,因为你终于可以披上婚纱,幸福地过半生,爸爸由衷地感到高兴,曾几何时,我也一样有过和你一样幸福的时刻,可惜是那样的短暂。
你以后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,不要去想以前的事情了。只要你过得开心、幸福,就是我此生最大的快乐。我已经去了别的地方,我在你身边只会给你增加负担,我不想这样。凡是个好男人,我相信他能给你幸福,不要找我,我会在远方给你祝福的。
曾经深爱你的爸爸 志刚

珊手里的信渐渐被她握紧,志刚,志刚,她依稀记起,志刚是她相恋了几年的男友。恢复记忆后,姗回到了家乡,找到了自己居住的家,那是银行的宿舍。姗自小由于父母在一次车祸里去世,后来经过自己的努力来到了这里,单位照顾她,破 例分给了她 一套房子。出事后,单位没有把姗的房子收回,他们都希望姗能重新醒 来。回 到这 里,推开房门,迎面看见了他和志刚的结婚照,照片里的志刚年轻英俊,对着 她笑 。姗的眼泪慢慢滑落,她感到自己的心被刀一点一点的刺破,心痛弥漫……

天哪, 总算看明白了, 原来四年的艰辛竟然可以将容颜苍老数十年,

唉, 苍天弄人啊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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浮生若茶


网络转载

一个屡屡失意的年轻人千里迢迢来到普济寺,慕名寻到老僧释圆,沮丧地对老僧释圆说:“像我这样屡屡失意的人,活着也是苟且,有什么用呢?”

  老僧释圆如人定般坐着,静静听这位年轻人的叹息和絮叨,什么也不说,只是吩咐小和尚说:“施主远途而来,烧一壶温水送过来。”小和尚诺诺着去了。

  稍顷,小和尚送来一壶温水,释圆老僧抓了一把茶叶放进杯子里,然后用温水沏了,放在年轻人面前的茶几上微微一笑说: “施主,请用茶!”年轻人俯着看看杯子,只见杯子里微微地袅出几缕水汽,那些茶叶静静地浮着。年轻人不解地询问释圆说: “贵寺怎么用温水冲茶?”释圆微笑不语。只是示意年轻人说: “施主,请用茶吧。”年轻人只好端起杯子,轻轻呷了两口。释圆说:“请问施主,这茶可香?”年轻人又呷了两口,细细晶了又晶,摇摇头说: “这是什么茶?一点茶香也没有呀。”释圆笑笑说:“这是福建的名茶铁观音啊,怎么会没有茶香”年轻人听说是上乘的铁观音,又忙端起杯子呷两口,再细细品味,还是放下杯子肯定地说: “真的没有一丝茶香。”老僧释圆微微一笑,吩咐门外的小和尚说: “再去膳房烧一壶沸水送过来。”小和尚又诺诺着去了。稍顷,便提来一壶吱吱吐着浓浓白汽的沸水进来,释圆起身,又取来一个杯子,撮了把茶叶放进去,稍稍朝杯子里注了些沸水。放在年轻人面前的茶几上,年轻人俯首去看杯子里的茶,只见那些茶叶在杯子里上上下下地沉浮,随着茶叶的沉浮,一丝清香便从杯里袅袅地溢出来。

  嗅着那清清的茶香,年轻人禁不住欲去端那杯子,释圆忙微微一笑说:“施主稍候。”说着便提起水壶朝杯子里又注了一缕沸水。

  年轻人再俯首看杯子,见那些茶叶上上下下,沉沉浮浮得更嘈杂了。同时,一缕更醇更醉人的茶香袅袅地升腾出杯子,在禅房里轻轻地弥漫着。释圆如是地注了五次水,杯子终于满了,那绿绿的一杯子茶水,沁得满屋津津生香。

  释圆笑着问道:“施主可知道同是铁观音,却为什么茶味迥异吗?”年轻人思忖说:“一杯用温水冲沏,一杯用沸水冲沏,用水不同吧。”

  释圆笑笑说,用水不同;则茶叶的沉浮就不同。用温水沏的茶,茶叶就轻轻地浮在水之上,没有沉浮,茶叶怎么会散逸它的清香呢?而用沸水冲沏的茶,冲沏了一次又一次,浮了又沉,沉了又浮,沉沉浮浮,茶叶就释出了它春雨般的清幽,夏阳似的炽烈,秋风一样的醇厚,冬霜似的清洌。世间芸芸众生,又何尝不是茶呢?那些不经风雨的人,平平静静的生活,就像温水沏的淡茶平静地悬浮着,弥漫不出他们生命和智慧的清香。而那些栉风沐雨饱经沧桑的人,坎坷和不幸一次又一次地袭击他们,就像被沸水沏了一次又一次的酽茶,他们在风风雨雨的岁月中沉沉浮浮,于是像沸水一次次冲沏的茶一样溢出了他们生命的一脉脉清香。

  是的,浮生若茶。我们何尝不是一撮生命的清茶?而命运又何尝不是一壶温水或炽烈的 F弗水呢?茶叶因为沸水才释放了它们本身深蕴拘清香。而生命,也只有遭遇一次次的挫折和坎坷,才能留下我们一冰脉人生的幽香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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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界上最疼你的女人


网络转载:

  我永远都会记得那个晚上,我像平时一样在看体育新闻,妻子洗了澡出来对我说:“我的脚上怎么多了一颗黑痣?”
  
  我是一个毫无医学常识的人,觉得女人都喜欢大惊小怪的,就没有理会她。
  
  我们的生活应该说是很和谐,很安逸的。从我在公司任了高职之后,她就当起了全职太太。我的工作三天两头要加班,还经常出差,有时候一走就是三个星期。出差在外,别人都会很担心家里老人身体如何,孩子功课怎么样。而我,总是悠闲笃定的,我知道,她会去照顾我父母,她会辅导儿子功课。事实上,羡慕她的人和羡慕我的人一样多。在别人眼里,她不用朝九晚五看老板脸色;我们早就买了车,住进了位于西区的三室两厅。我们虽然都不知道浪漫是怎么回事,但感情一直很好。
  
  我太太以前是一个药剂师,有一点医学常识,她知道这种莫名其妙,不痛不痒,忽然长出来的黑痣很可能是有问题的。她自己去看了医生,诊断下来是皮肤癌。这个结果把我们一下子就吓懵了。那些日子,我陪她跑遍了沪上最有名的大医院。所有的诊断都是一样的,并且一位很有名的医生告诉我,她得的这种癌症的死亡率是90%!是皮肤癌中最最凶险的一种。
  
  不久,就像医生预言的,她的腿上、胳膊上、背上也不断长出新的黑痣来。她的身体和精神也渐渐开始衰落。
  
  在我的印象中,我还会偶尔感冒发烧肚子疼,我太太几乎没有生病的时候。可是现在,从来闲不住的她终于躺到了医院的病床上。
  
  没有了她的家变得冷冷清清的。厨房里没有了热气,卫生间的马桶,家具上都蒙了灰。以前明亮的温暖的,回来就感觉舒服的地方变成了一个我几乎要不认识的地方。我对家里的许多东西居然是陌生的,用微波炉解冻、蒸饭,我搞了半天不知道分别用哪一档,冲一咖啡或者茶,煮一碗速食面、热一碗汤,弄出来的味道怎么就是同她弄的不一样。以前,她轻而易举就递给我的日用品,现在我翻遍了抽屉还没有找到。
  
  从她住院,我就开始休公假、请事假,尽力多陪她。因为这时候我才明白,如果没有一个家,如果家里没有一个体贴的妻子,男人挣再多的钱,在外面再风光也是空的。
  
  就在她病情趋向恶化的当口,一位熟人告诉在广州有一个专门治疗这类皮肤癌的医院,有类似的病例在那儿被治愈过,但费用很高,一个疗程三个月,大约要三十多万元,治愈率大概有30%。当我把这个消息告诉妻子的时候,被病痛折磨得近乎失神的她对我清清楚楚地说了三个字:我要活!真的,我以前从来没有觉得我们是多么恩爱的夫妻,可是,那一刻,我觉得我们是世界上最最相爱、最最适合做夫妻的男女,我们能够生活在一起有多么好。她要活,我要她。我们要一起老,一起等儿子长大,一起听儿子的儿子喊我们“爷爷、奶奶“。我下了决心陪她去广州。我去公司请事假的时候,我还听到有同事在轻声说:“如果是我,就省省了,30万哎,万一没治好,不是人财两空嘛。“说这些话的人没有体会过亲人将要离去的悲哀,也不知道这一线生机带给我们的希望。当时我想,哪怕是60万,100万,把房子卖了把车卖了,只要她能够活,我也心甘情愿。
  
  去广州之前,我到家附近的超市去买一些需要的日用品。中秋节的前夕,超市里到处都是兴高采烈的脸,人们说着笑着。我忽然觉得,我同那群快乐的人隔离了,所有的欢声笑语从妻子得病那刻起就已经同我没有关系了。
  
  我按照她开给我的单子买了许多日用品,当我提着袋子出门的时候觉得很重,那么多年来,家里吃的用的一切都由她安排得妥妥贴贴的,我从来不知道米多少钱一袋,油多少钱一桶,我从来不知道这些东西从超市运到家里其实也是很累的一件事情。我一度觉得家里的顶梁柱是我,当她骤然倒下的时候,我才意识到,她才是家里的主心骨。
  
  我们在广州度过了结婚以来最最亲密的日子,那三个月里,我们朝夕相处寸步不离,常常一起笑一起哭,想不起来有多久我们没有这样倾心交谈了。开头的一个月治疗下来,她似乎觉得好一点了。偶尔,我还搀着她在花园里散散步。我们回忆在人民公园门口的第一次见面,第一次看电影是在胜利电影院,是一部叫《最后的情感》的意大利电影,她还记得是索非亚·罗兰主演的。她告诉我,其实我约她看这部电影的时候,她已经与同学一起看过了,但她不忍心回绝我,所以陪我一起又看了一遍。这个情节我们似乎只在蜜月的时候回忆过,现在说起来,只觉得伤感。结婚这么多年来,我们从来没有在一起说那么多的话。
  
  三个月里,我眼看着她慢慢地憔悴,特殊治疗对她不起作用,她终于连一碗粥也喝不下了。到了后来,她跟我说:“我想回家。”就这样,我们带着绝望的心情回到了家。
  
  回家之后,她的身体越来越弱,并且癌症病人最害怕的疼痛症状开始显示出来。她整夜整夜地睡不着,整夜整夜地被疼痛折磨得辗转反侧痛苦呻吟,止痛针也不起作用了。我恨不得去代她受苦,代她痛。我实在没有办法用个人的力量来承受这种痛苦了。
  
  偶尔她觉得好一点儿的时候,就开始向我交代家事。我这才知道,家务事那么多那么繁琐,她一个人平时在家里有多么忙碌。她还告诉我说,我每次吃了觉得好吃的糟蹄是在哪家饭店买的,我平常穿的内衣要买哪一个牌子,到哪家超市去买。去世的前三天,她甚至教我怎么使用洗衣机,那只已经用了好几年的洗衣机当时是我同她一起去买的,买来之后就一直是她在操作的。
  
  临终前几天,她一直说同我结婚,她很幸福,我们在广州的三个月,是她一生最幸福的日子。那三个月也会是我一生的珍藏,虽然,因为这三个月,我失去了提升的机会,损失了许多物质的东西,但同与妻子的相守比起来,所有的东西都成了身外之物。幸好有了那三个月,否则我一生都会良心不安的。她去世的那天,很平静。我告诉儿子,妈妈是去了另一个地方等我们,将来我们还会在那里团聚的,那时候,妈妈还是妈妈,爸爸还是爸爸,他依旧是我们的孩子。
  
  现在,我最怕看到人家快快乐乐的一家三口,每次路过人民公园,路过原来的胜利电影院,路过我们一起去过的超市商店,我都忍不住要哭。用洗衣机的时候,按微波炉的时候,我为儿子找换季衣服的时候,加班回家晚了,为自己泡方便面的时候,半夜里醒来,一个人睡在那张大床上的时候,我都想哭。她在的时候,我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特别的幸福,她就是我结婚多年感情还不错的妻子,是孩子的妈妈。她不在的时候,仿佛天塌了。
  
  以前看到电视剧里的男人在爱人去世之后大哭,我觉得是煽情的表演,现在我跟着他一起流泪。那天在马路上看到一辆无偿献血的车。我又想到她了。记得有一次,单位里组织献血。正好轮到我,她听说后曾一本正经地问我:“可不可以让我代替你去?反正我不上班。可以在家里休息。”我还笑她:“有病,让人家知道了不要笑死我。”我献完血回家,她为我做了菠菜猪肝汤和赤豆莲心粥。我想到,她常常对儿子说:“家里爸爸赚钱最辛苦,所以爸爸最重要。”其实,她才是最重要的,没有了她,我们父子两个人已经失去了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—快乐。
  
  我为她在佘山买了一处穴墓。我用红笔涂上:“爱妻”两个字的时候,心里特别难过。我不是一个善于表达感情的人,谈恋爱的时候,我也不曾对她说过“爱”这个词。
  
  看到她有时候翻琼瑶小说,为电视剧里的爱情流泪,还要笑她。现在,“爱”这个字,我居然只能书写在她的墓碑上。我的爱妻,如果,她能重新活过来,我愿意千百遍地对她说这个“爱”字,这个所有的女人都愿意从自己爱人的嘴里无数次地听到的字,为什么,我没有在她希望我说的时候,在她健康的时候对她多说几次啊?!
  
  我就想告诉健康而幸福地生活的丈夫,好好地爱惜你的妻子,多留一点时间给妻子,不要忽视她为你做的一切。有许多东西,不要到失去了才懂得她的美好。
  
  妻子,是世界上最爱你的,最懂你的,最愿意为你付出一切的女人,此外任何一种男女之情都不能同夫妻之间的真情相比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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